”汶川地震为案例,对如何做好舆情监报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舆情监报的必要性
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案》就已迅速启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指挥领导小组也随即成立,政府的行政能力开始往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方面倾斜,军队、武警也开始介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指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
f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可见,国家应急预案的主要功能是针对已经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是为了减少其带来的各种伤害。但是,对于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引发的后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则没有包含在该应急预案的主要工作范围以内。
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工作的第一着手点就在于舆情监报。1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的内容规定来看,该类预案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因此舆情监报工作没有包含在内,也是合理的。当然,从我国党、政、军各部门社会分工的实际情况来看,最适宜承担舆情监报工作的主体部门应该是省级宣传部。那么,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舆情监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哪里呢?
(一)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以汶川地震为例。2008年5月12日地震发生后,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为首的应急机构迅速投入到应急工作中:抢救群众生命,将群众向安全地带转移,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等工作,这部分工作牵扯了救灾人员的绝大部分精力。但与此同时,一些灾后的矛盾冲突也爆发出来。在都江堰、绵竹等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学生家长集体上访事件,该类事件的共同之处在于:死难学生的家
f长们均认为自己孩子的死亡与贪官和不法建筑商直接相关。媒体公开报道过的案例是绵竹上访事件:绵竹市委书记向上访群众下跪,企图说服他们不要去德阳市委上访,但没有成功。这一系列集体上访事件其实早有征兆,不过因为地方党、政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救灾中去了,完全没有时间对这一舆情进行系统监报和处理。据了解,在5月13日,都江堰死难学生的家长们就开始搜集学校工程为“豆腐渣工程”的证据,拍摄了大量的影像资料,搜集了钢筋、水泥等材料。到5月底上访事件发生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