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平台建设目标。在中药材种植面积较大的市县区,普遍建立了以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规范化种植和新技术推广队伍,初步构建了天然中药材资源调查监测与修复再生、种质遴选驯化与种子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与质量控制检测、技术信息服务与市场销售网络四大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围绕甘草等道地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累计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32个,申请发明专利30余项,取得科技成果100多项。建立了银柴胡总甾醇含量测定方法,研究制定的宁夏麻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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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P)及生产标准操作规程(SOP)获国家科技攻关优秀成果奖。自主研发的我国第一个治疗肝纤维化新药苦参素胶囊,以及圣穆威胆胶囊等新药产品开创了我区民族医药的新篇章。
(五)政策支持环境逐步完善。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中回药事业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给予了大力支持,先后颁布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将中药材产业提升为自治区十三个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十二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宁夏)基地建设规划(20112015年)》。同心县、盐池县、隆德县等县相继编制了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支持中药材产业的政策措施。这些重要规划和方案的先后实施,为全区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虽然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国内发达省区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区其它特色产业相比,无论是基地建设规模、规范化种植技术,还是后续产业链条的延伸都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目前,全区大部分中药材都是农户凭经验进行种植、加工的,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造成药材质量、产量不稳定等问题。加之土壤监测,药材采收、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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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藏等方面缺少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规程,致使道地中药材的产量、质量参差不齐,疗效好、安全性高、质量可控、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药大品种非常少。二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全区现有的中药企业和正式注册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普遍生产规模小,装备相对落后,缺少拳头产品,产业化程度偏低,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高。三是中药材种植机械化水平严重滞后,与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相比差距明显。四是研发水平相对较弱。中医药科研力量分散,研究方向重复,科技投入整体不足,缺乏公益性、开放式、综合性研发大平台和特色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