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3)国家另有规定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f强迫劳动的;(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
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
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10.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
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2.3.4.5.6.
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
f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减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