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教学要求。第十五条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课程免修免考比例、申请程序,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字200205号)文件执行。第十六条课程免修免考的申请,经省校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后上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第十七条经审批同意免修免考的课程允许进行学分替换,替换的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免考”录入。第十八条各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和课程开放的课程不能免修免考和进行学分替换。五、学籍异动第十九条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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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拟转入的学校或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时方可转学。2.省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附表1)。3.省内转学的学生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课程结业证书》到转出、转入的省内教学点办理转学手续。4.省外转学的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附表2)。5.省外转学的学生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课程结业证书》到转出、转入的省内外学校或教学点办理转学手续。6.学生转学前已获得的符合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转学后不需重新进行课程注册,已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7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8.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学。9申请转学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须符合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所规定的条件。第二十条学生因工作调动、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同一学生类别、同等学历层次间转专业。2.教学点开设相同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3.符合转入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4.学生本人在学期开学后第3周内(含第3周)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表3),经省校审核批准后,即可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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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学生已获得的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中央电大或省电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6.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7.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不能转专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