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0页。他们既是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绕不开的必经环节,又是乡建院设计图纸中的重要一环。1931年冬,乡建院训练部师生开展了第一期乡农学校构建实践,旨在“集合乡间领袖以学校指导农民生活,谋其一地方乡村建设之推进”。《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试验县区乡农学校暂行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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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年冬)》,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编辑部编:《乡农教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5年,第282页。这里的“乡间领袖”,意在充分利用士绅贤达及其声望,发动组织村民参与。实际操作过程中,早在乡农学校的招生环节乡建院即通过乡绅出面宣传解释,真正吸引农民参与;又如乡建院师生在校舍难觅或遇其他机关掣肘时,问题解决仰赖“地方上很有声望的绅士”;甚至农民的上课秩序亦倚仗各村士绅协助维持。乡村治理展开初步正是充分联络乡村领袖,运用和强化传统乡村社会中这一“单一治理权威”。
第一期乡农学校于1932年初结束,“系乡治建设之第一次正式试验”。乡建院师生在此过程中,更多的是担当引导者,真正依凭的是乡村“一元权威”,即绅。然而同年,经山东省政府一三四次政务会议决定,寄托着乡建院赓续宏愿的“乡农学校”被迫更名为“民众学校”,并督导旧济南道二十六县试办,统归山东民众教育体系。就乡建院及其毕业生实践区而言,名称更变,只是原有乡农学校的毛皮小异,并不构成实质内容改变。在第二阶段,政府和已毕业的乡建院学生(即独立开展活动的乡村运动者),顺势加入乡村治理领导层,逐渐打破传统“单一治理权威”。
一方面,省教育厅及下级部门介入,政府因子俨然向这一新型乡村组织渗透,着重体现在民众学校办理步骤上与政府交集。此前乡农学校只需进行筹备试办、组织校董聘请校长、宣传招生、造具名册开课即可,而在此时,乡建院所设计的改称为“民众学校”的乡农学校已非由乡建院直接全权指导,还要向教育局立案、县政府备案,校董亦由县政府加委,补助金由县政府转饬财政局发放。过程繁复,在筹备时间线上亦可反映。以济阳第一区中山村民众学校为例,从校董选举到正式认可其资质,前后历二余月,而初期乡农学校实践前后运行不过三月。另一方面,乡建院毕业生真正以乡村运动者身份独立指导和建设乡村组织。第一届训练部学生结业后,一部分留邹平继续协助乡建院,另一部分则返乡开展各村组织搭建。依省政府要求改名“民众学校”后,乡建院随即传达山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