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委会陆坑村中二村民小组
代表人
职务村长
电话: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民委
员会陆坑村中二村民小组“坑仔”(土名)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甲方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户代表表决通过并经农村
集体次交易平台,同意将位于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委会陆坑村中二村民小组“坑仔”
(土名)出租给乙方使用,有关该土地的租赁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
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四至范围: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土地位于
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委会陆坑村中二村民小组“坑仔”(土名)内,面积共:2324
亩,土地范围详见该地块四至红线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从2018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共
计贰拾年。
三、土地租金计算及付款时间规定:
1、乙方租赁的土地为2324亩、租金为每年
元,第6年起每五年租金
按百分之十五(15)的比例递增,直至合同期满,乙方每年支付的租金总额为:
(1)2018年月日年月日每年支付租金为元;
(2)2018年月日年月日每年支付租金为元;
(3)2018年月日年月日每年支付租金为元;
(4)2018年月日年月日每年支付租金为元;
以上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甲方只能向乙方提供三水区农村统一收据,乙
方若要取得税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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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付款方式:实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土地的原则,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天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年租金乙方必须在次年的月日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逾期不付清租金则按延迟缴纳数额每日千分之三(3‰)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缴清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定金并收回出租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相关辅助设施。
3、为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有助合同双方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元),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满规定甲方应全部无息归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出租的土地现状为农用地,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积极向政府或工业园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办理该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购买建设用地指标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收到办理建设用地指标需缴交费用缴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