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的创建活动确保自评优良。3、各监督部门对申报的“双标化”工地的创建活动,应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督和评价并将日常检查整改情况记入创建工作档案,实施动态考核。在建筑工程主体结顶和市政基础设施完成工期的50以后,由监督部门进行初验。凡过程考核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挂黄牌、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的,不予初验。动态考核的业绩,作为监督部门推荐“双标化”工地核验的依据。4、建筑工程外装修基本完工后及市政工程完成工程量80-90%阶段的应进行核验。“双标化”工地的核验是对创建“双标化”活动成果的最终评价。核验由总站“双标化”工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日常工作由总师办牵头安排核验工作。施工企业应在核验前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请核验表》(附表二)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表》(附表三),报工程监督部门确认初验业绩及提出推荐核验意见。总站评审领导小组将根据初验业绩和核验情况综合评定评出“双标化”工地。五、表彰奖励对评上“双标化”工地的主承建单位授予《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荣誉证书,参建单位、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对创建“双标化”工地的业绩可作为评选优秀安全员、优秀安全工作者和优秀项目经理的重要条件。评选办法另拟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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