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职责分工如下: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图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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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前瞻产业研究院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在质量检测方面,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上。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须经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经审批认定方可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以深圳市为例,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如下:
图表: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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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前瞻产业研究院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2)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政策分析
因为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政府对涉及到工程质量的各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而政策上的要求是工程检测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在制定工程检测行业管理政策方面也在不断的变化和调整中。◆改革开放前,检测管理处于放任状态,业务范围没有明确。在改革开放之前,检测单纯是一种技术工作,不带有经济成分,因此整个建筑领域对检测管理处在放任状态,加上当时由于经济因素的限制,能够成立检测试验室的往往是一些大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