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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的销售利润俨然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f中国殡葬服务行业消费现状
1少数经营性墓地执行规定不严,依法经营意识淡薄,过分迎合群众不合理的办丧需求。江苏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苏民事〔2010〕7号)规定:根据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苏民福〔2009〕7号文件规定,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自2009年3月1日起不得再建设出售超过规定面积的大墓、豪华墓。但连云港有些公墓仍然存在建造寿穴和超面积墓穴的现象。销售寿穴的行为在各个公墓普遍存在,某些县区的艺术公墓竟卖到几十万元一座,与当地百姓的经济状况、承受能力极不协调。
2部分公益性公墓管理层次低,服务水平低,甚至建造报批手续不全。公益性公墓基本存在于乡镇一级,由于风俗习惯等原因,在农村大部分地区都选择自留地等地安葬,管理上确实很有难度,公益性公墓的数量与服务区域人口不成比例。
3少数公益性墓地擅自改变公益性公墓的性质,违规对服务区域外的人员销售墓穴。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本服务区域内需求不足时,在加上利益的驱动,自然就有违规对服务区域外的人员销售情况出现。4非法公墓存在治理问题。对非法公墓的整治极易造成信访或群体事件,因其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且社会影响较大。“治”与“不治”都是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主管部门必须把非法公墓扼杀在摇篮之中。
四、成因分析
(一)厚葬意识。“入土为安”的传统葬俗决定了人们通常都要为逝者寻一块墓地,而厚葬被视作对逝者的尊重。我国传统上历来重视殡葬仪式,帝王以山为陵、军士马革裹尸、普通百姓讲究入土为安,“有丧者”吹吹打打,奔丧守灵,也一直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某种东西人人需要,同时又是不可或缺,它常常会成为市场或资本逐利的机会,对于人们慎终追远的情感就是如此仗着“活人不会在死者面前讨价还价”的人情假使,加之人的攀比心理,殡葬业各种乱象层出不穷,高收费、乱收费现象不绝,这是造成殡葬暴利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体制不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设施,须报经民政机关批准。但出于利益考量,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致使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殡葬行业。另外,财政对这部分单位的投入不足,甚至某些地方的财政还要从殡葬行业的收益中“分一杯羹”。
(三)行业垄断。殡葬行业经历了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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