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自收自支的过程。作为事业单位,它直接介入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而作为产业,它是公众心目中的公益事业,担负着国家殡葬改革的重任。殡葬业行政管理和事业经营合二为一的现象,一直长期存在,高度的垄断经营导致了管理不力,给经营者巧立名目、漫天要价以可乘之机。目前,大多公营殡葬单位只是退出利润相对较低的领域,比如花圈、寿衣等殡仪商品的销售,即使完全退出骨灰盒市场,尚有利润更高的公墓项目。
f中国殡葬服务行业消费现状
(四)利益驱动。某些县区的殡仪馆和公墓名义上是独立的事业单位,实质其人事、财务等决定权都在行业主管部门,其中利益关系,不言而喻。一些地方政府为利所驱,“坟爷”事件是个典型案例,从当地政府手中承包了公益性公墓,然后当做获利的工具,公益性墓地摇身一变成为经营性的,之后,墓价的攀升可想而知。
五、几点对策
(一)加强殡葬新风宣传。市民群众要树立“厚养薄葬”、“厚养薄祭”的观念,从俭办丧事、搞祭祀,共同创建城市文明形象;要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可以采取树葬、海葬、网络祭祀等多种“绿色殡葬”的文明方式,为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做出一份贡献。
(二)加大财政必要投入。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让殡葬行业回归公益本位,政府必须承担必要的投入责任。
(三)强化殡葬价格管理。在墓地价格问题上,一是地方政府必须首先摈除逐利心态。政府不想从中渔利,“坟爷”自然没了生存空间,天价墓地可能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夸张。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管理。民政部日前表示,将出台《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保证中低价墓位纳入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规范中低价墓地。这方向值得肯定,但建议再进一步,禁止政府审批高价位的奢华公墓,把精力都真正用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维护,并严格监管,防止公益性公墓在现实中“变脸”。
(四)逐步理顺殡葬体制。殡葬的体制问题还有很多漏洞需要改进,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经营者又有管理权,造成暴利现象在所难免。仅仅制订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政策,并不是打破垄断的根本,真正想要建立竞争机制,防止价格同盟同时又避免恶性竞争,就必须彻底改革原有的那套行政体制,扯断以往根深蒂固的利益藩篱,再辅以有效监督的法制,才能将殡葬服务的“公益”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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