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第三十三条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经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若乙方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
f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
划、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劳动报酬、营销政策等。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
项等。乙方对上述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有必要,甲方有权
与乙方签署《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双方约定的,应按照《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第三十六条如果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及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办理离职手续、工作物品交付、财务结清而擅自离岗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由他人代岗所增加的费用,另聘员工所新增的人力资源成本,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工作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等,乙方应按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标准补偿甲方。对造成损失过大的,则另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赔偿。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赔偿金,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全部收入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f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内容:
本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须在本合同到
期三十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明确劳动合同条件要求),
甲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乙方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并且应当在
合同到期前十日内订立续签的劳动合同。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提出书
面续订要求,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续订,劳
动合同关系终止,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赔偿;如果甲方按照原有劳动合
同确定的条件或提出的劳动条件高于前一份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
签的,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