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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餐饮)
序号
制度名称
1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4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7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8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9
废弃物处置制度
10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1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2
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备注
XXXXXX店申请人:
日期:
f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
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实
施细则(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所有从业人员
【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
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明后方可上岗操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
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
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
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
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
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
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
存,以备检查。
XXXXXX店申请人:
日期:
f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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