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退休、出境定居以及死亡);3、职工因公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丧失缴费能力;因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导致个人中止缴费的,公司为其提供公司缴费也同时中止;出现上述第三种情况时,公司继续为其提供公司缴费。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企业年金方案设立的程序本方案草案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起草,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协商审议,经半数以上的参会代表民主表决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二十六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公司和职工授权其行使委托人权利。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投资部等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第二十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本公司年金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年金缴费计划及预算;代表参加职工行使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选择权;参与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职责。第二十八条管理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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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在运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如下:1、受托费:受托人收取的受托费从本方案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每年列支金额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08。2、托管费:托管人收取的托管费由托管人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每年列支金额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02。3、账户管理费:账户管理人收取的账户管理费由公司另行支付1元月户。4、投资管理费:投资管理人收取的投资管理费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每年列支金额为固定03超额损益的15,两项合计不超过基金净值的12。5、其他费用:其他与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财产相关的费用(如审计费、律师费等)按照受托人指令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根据实际发生额度支付。6、实际收取的费用以公司与管理机构协商的结果为准,并在相关的企业年金管理合同中明确说明。第二十九条争议的处理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由公司与职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对本企业年金方案提出修改:1、根据公司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上限;2、本公司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