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f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f但不限于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上缴比例、租期、承租人、续租、违约责任、处理纠纷等主要内容(详见《房屋出租方案编制规则》);(三)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或审核、批准经办部门签订出租合同并监督执行;(四)按时收取租金;(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六)对房屋进行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维护;(七)负责房屋出租合同的档案、台账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屋出租管理的经办部门所应履行的职责:(一)进行市场调研,提出价格参考依据,向主管部门就《出租方案》提出建议;(二)进行公开招租、与潜在承租人进行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