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管或管道,而承租人须配合出租人进行消防及由电表房至承租人之主电路的线路工程的维修工作。承租人应允许出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合理时间测试租赁房屋内的消防、空调及承租人所安装之线路、喉管或管道。因非承租方责任导致修理而产生的承租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充分使用租赁房屋,出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2条约定的租金标准双倍赔偿承租方损失。
109公共区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占用租赁房屋以外的公共区域或展示任何物品。否则,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就使用公共区域展示物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还必须支付因承租人原因损坏的公共区域的修缮费用并赔偿出租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0加工货品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作其销售商品或其他商品、物品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场地,或进行任何类化学实验及废弃物倾倒,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011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
f1012出售
出租人有权出售大厦包括租赁房屋全部或其任何部分,但应保证承租人继续享有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保证本合同将得到继续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任意变更租期、租金等条款);确需变更,应取得承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无权就此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赔偿损失或做出任何其他补救措施,若因出租人的出售行为致使本合同的规定得不到遵守或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除外。
1013危险物品
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且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014转租、分租
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占用或使用租赁房屋的任何部分。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以下的行为或事情发生而承租人未告知并获得出租人同意的,将被视为承租人违反本条款:
10141如果承租人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人的出资人死亡或丧失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如承租人是合伙企业出现散伙的;
10142如果承租人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或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被重组、收购、合并、清盘、或其主要股东变更的,因维护商业秘密需要的除外;
10143承租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共用、占有或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
10144承租人更改其名称而没有向出租人出具合法证明文件。在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书面材料证明第三方为其关联公司并获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