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为基础适当上浮。
f五、绩效考核
公司对董事、监事的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季度绩效考核两种,分别在每年度、季度结束后进行,主要考核年度、季度经营计划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本人绩效年薪挂钩。
1、公司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工作重点,按照战略规划和年度、季度工作计划,以及董事、监事工作分工等确定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指标和差异指标两部分。
(1)基本指标为年度考核指标,是为落实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持续发展而确定的公司年度关键业绩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经济增加值、市值等内容。
(2)差异指标为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标,是根据董事、监事工作分工,对公司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进行分解,并结合公司临时发生的专项工作确定的董事、监事个人年度、季度主要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公司视工作计划和具体情况变化对考核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3)基本指标和差异指标占比各50,考核内容均赋予分值,并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工作可以定性考核,分为优(100分)、良(8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四挡,考核指标完成率低于50时为不及格。
(4)与董事、监事个人工作绩效考核挂钩的基本指标和差异指标的具体内容因人而异,将在年度、季度之初研究拟订。
2、考核年度、季度内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公司战略重大变
f化、公司工作计划调整、个人工作变动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对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核心团队或相关人员的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3、经营季度、年度结束后董事、监事应向公司提交工作报告或述职报告对考核期履职情况先行自我评价。公司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董事、监事述职,指定公司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六、其它事项
1、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的制定、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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