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使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有所依循,工作不受影响,故制订本制度。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三内容:31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32本公司员工离职分为:32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322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职能或公司因不景气原因裁员者。323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违法犯罪行为者。3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33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若遇特殊情况需特别处理的需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f34员工离职申请时间须在每月的1号和15号方可;其审批程序按组织架构逐
级实施。
35对于平时工作成绩优秀辞职者,部门主管应加以疏导挽留,目的在于希望其
能留下继续服务于公司。
36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361员工离职应在第月的1号或15号到部门车间主管处领取《辞职单》并按
照程序(直接主管、厂长)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到人事部审核。
362人事部收到已签署生效的《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后,在次月1号或15号辞职到期,由人事部逐级审批后交至财务部计算工资,非特殊情况,其工资结算时间上午在11:30完成,下午在17:00完成;结算工资时,出纳须凭人事部开具的放行条方可发放工资给辞职者,并由保安跟踪辞职者的离厂情况。
37工作、事务移交:
371原有职务上保管、办理中的文件(如公司规章、技术资料、图纸、帐册等)
均应列入移交清单中予以移交给接替人或有关部门,并须接替人或有关部门负
f责人签名确认方可生效。372领取的厂服、工具、文具(非消耗性的)等物品交还给仓库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并须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373工作如无接替人或无指定移交接手人时,由部门主管自行接收。374移交时,要详细核实,不合之处,及时更正;若辞职者离职后再发现移交不清的,由部门主管负责追索。375所有工作、事务移交清楚后方可领取工资。38工资结算381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按其正常工资结算。382试用期满后即辞即走者,扣除10天工资;离职时通知期不足一个月者。383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工资;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者,视情节报公安机关处理。384辞退者,发给予正常工资,另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385违纪开除者,按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结算正常工资,
f并根据情节轻重报公安机关处理。39可能出现的其它情形391因个人原因暂时不想服务于公司,通过请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