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公司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成果发表时,采取活动评议与成果评价相结合,以活动评价为主的原则,实施优秀小组的评选活动。评价主要以小组活动的经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为主要依据,既重视单位的经济效益,也要重视成果在改善管理、提高技术、改进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开发人才、班组建设、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将按“现场型”、“管理型”、“创新型”、(见附件二)分别评价,对以工人为主体的“现场型”、“管理型”、“创新型”、小组成果予以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优先发表。
第二十四条评价主要以公司分管领导、安质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安质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和具有全面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任务是:
1、对小组活动的“三表一记录”(注册登记表、课题登记表、成果认证表、活动记录)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2、对小组的成果资料和成果的效益进行评审,并按评分标准(见附件一)对每个成果进行评分,根据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决定评奖等级。
第二十五条小组成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应有有效部门的认证(见附件五)。
1、成果的经济效益由单位的财务部门认证。2、技术、质量改进方面的效益由同级技术、质监及其它有关部门确认或上级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
f3、节约原料、燃料等效益,由单位物资、机电部门认证;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认证由成本管理部门确认。
4、取得的社会效益要有获益单位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语。5、改善管理工作应有单位和有关方面的结论和意见。第二十六条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能否开展并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项目领导是否重视,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分别作出相应处罚,具体见附件二:1、所在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难度、专业性、技术含量、工期紧迫、地理环境、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无课题申报、小组注册、无攻关活动开展等情况的;2、成果编制粗制滥造、不能如实反映活动效果,在公司级成果评比中所报成果全部落选的;
3、凡达到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级全优工程申报报条件,但未开
展QC小组活动、没有活动成果、或未按时报送成果的。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QC小组荣誉奖(附件三)和QC小组成果价值奖(附件四),对荣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级优秀QC小组和评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领导及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由中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