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管理者的权利,体现的是“股权至上”的逻辑: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对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承担公司的经营决策;董事会选择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从事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或其类似机构则专司经营层的监督职能,主要以确保公司的行为符合股东的最大利益。依这样的设计,股东实现了对公司自上而下的控制权。但是,针对上述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构架,在当代,人们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实质问题真的就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吗?除了股东,还有谁有资格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事实上,在现实中,股东的利益作为一种个体利益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是不相容的,公司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随着经济增长越来越对技术以及技术创新的依赖,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且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不仅要追求股东的利益,还要维护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许多国家开始认识到“公司的目标不再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集体利益最大化,或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人们也认识到:“公司行为的物质基础不是股东的资产,而是法人
f财产,其权利基础是法人财产权,而不是股权。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各国开始摈弃单纯维护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各利害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在美国,在立法及司法判例上除要求公司的经营者除了对股东负责外,还应对包括雇员在内的非股东的利益关系人承担责任并受他们的治理:在德国,在立法上规定了职工代表与股东代表享有同等的权利,全面地推行了劳动与资本共同治理公司的模式;在日本,也开始把公司被理解为从业员组成的实体。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强化。这样,股东本位的公司理念开始动摇、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发展趋势。(二)关于融资结构方面的文献综述1国外关于融资结构的研究成果从理论渊源上说,企业融资理论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应用学科和企业理财学的重要内容。国外对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开始于五六十年代。1952年,美国财务管理学家大卫杜兰特(DavidDura
t)的研究成果是早期资本结构理论的起源。他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