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企业设立验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验收申请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企业名称:药房。于2015年01月12日经河池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筹建后,我药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各条款进行筹建,至2015年01月20日筹建完毕,特向贵局申报药品零售企业设立验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验收申请。经营地址:县,营业面积,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的零售。按要求建立了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对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要求,努力实现“推进一项管理手段、强化两个重点环节、突破三个难点问题”的目标。自觉规范企业行为:一是实施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二是药品购销渠道控制,三是票据管理。
现企业负责人兼处方审核员,男,19年月出生,本科文化,于2007年6月毕业于专业,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质量管理员,男,198年5月出生,2004年6月于毕业;采购员黄沫楠,女,198年11月出生,2013年6月于专业毕业;营业员,女,198年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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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月出生,2005年6月于毕业,本科文化。药店具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卫生环境,同时配备温湿度
监测设备,阴凉柜、空调、计算机管理系统等,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为质量方针,以《药品管理法》、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准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通过自查,具备GSP规范要求的硬件等标准,现申请新办《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发验收,恳请领导对本企业进行GSP认证验收及检查指导。
药房201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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