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薪日发放。3.6辞退3.61参照《员工奖惩办法》及国家法律规定适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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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符合41情形之一的员工,用人部门可提出辞退建议,并将名单及符合辞退的条款及相关证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3.63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将正式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并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如情况不属实,与用人部门协商,将名单及相关证明退回原部门。3.64被辞退员工需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离职审批表》,具体交接手续同第3条离职程序。3.65各部门不得自主决定辞退员工。3.7自动离职37.1以下几种情况视为员工自动离职:(1)不辞而别;(2)未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又未得到公司批准而擅自离职;(3)故意不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离职手续者;(4)旷工37.2各部门考勤统计员须将自动离职的人员名单于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并附该员工实际出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后续处理事宜。为确保人员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一经发现未及时上报部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晋升、调动、38晋升、调动、降职3.81以下几种情况涉及到人员调整:(1)因公司发展导致部门职能及人员编制变更等情况,需对人员进行相关调整;(2)员工个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员工因个人特殊原因已不适合原工作岗位;(3)绩效表现突出者;(4)经公司总经理直接任命;(5)工伤致残者;(6)其他特殊情况;3.82公司有职位空缺,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如下:(1)工作绩效显著突出者;(2)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3)工作表现出色者;(4)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5)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6)为公司做出过巨大贡献,为公司战略发展与利益起到关键性作用,创造巨大价值者;(7)获得公司优秀员工等荣誉表彰者;3.8.2.1晋升审批程序:中层(含)以下员工晋升由副总及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中层以上员工晋升由总经理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方可执行。
f编号:AJL00401人事管理制度第4页共5页3.83调动审批程序:一般指平级调动。凡因工作需要,需调动人员,均须拟调部门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确认,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中层(含)以下员工调动由副总及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中层以上员工调动由总经理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方可执行。3.84员工出现以下情况者,公司予以降职处理,如下:(1)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2)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使公司遭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