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种理念有很大关系,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现金股利比较受欢迎,投资者把现金股利视为最直接、最稳定的投资收益。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股本扩张或者“圈钱”需要,在股利分配方案宣布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配股、公积金转股等扩张行为,从理论上讲,转股和配股不属于股利分配范围。而现金股利作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超过国库券利率的较高现金回报,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承担较高风险的一种补偿。
2.股利分配形式受股权结构、股本规模影响较大
据实证分析得知,股权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常倾向于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而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则倾向于现金股利方式;股本规模大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常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而股本规模小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则更多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这种跟股权结构、股本规模有关的股利分配形式的出台,跟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控制在少数人手中、股市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及只顾企业自身利益等不无关系。
3.股利政策变动大,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般来讲,连续的、稳定的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一种展示,也是企业形象的一种体现。在西方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尽量保持现金股利的稳定性,使其前后的股利政策保持一致,以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形象,只有在管理层确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企业的盈利会发生变动时,才愿意改变股利政策。但我国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短期行为严重,随意性较大,不仅现金股利没有稳定性,而且分配方式一般会发生改变,很少考虑这种随意性的股利政策给公司形象带来的损害,忽视股利政策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缺乏远见卓识。
三、解决股利分配问题的对策
股利政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而要做到这一点,上市公司制定的股利政策必须理性化。正确处理好公司的发展和股东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公司稳步发展的同时,给股东以最大的回报。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中很难体现出这一点。为此,必须采取措施,促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理性化。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股利政策理性化的制度保障。政府应通过立法形式
f规范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首先,强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在发行或上市时应披露本公司基本的长期的股利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为实现其长远目标而规范自己的分配行为,另一方面便于广大股东予以监督。其次,对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可以选用不同的方式。但政府及相关证券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