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消费者使用而进行的操作演示、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7根据国家规定负责承担专门安装的企业和其他安装者,对其安装的产品应当承担销售者的义务。
第六条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释义1本条是关于修理者三包义务的规定。2修理者应当履行五顼三包义务即承担修理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3“承担修理服务业务”,是指修理者必须按照与销售者、生产者订立的代理修理合同承担的产品的修理业务,并对购买产品的消费者负责,保证产品修理的质量。4“正常使用30日以上”,是指自产品修理后交付给消费者之日始,保证修理后的产品符合使用性能要求30日以上。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f(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释义1本条是关于生产者三包义务的规定。2生产者应当履行的三包义务三项即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3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口者视为进口产品的生产者承担本规定的三包义务和责任。4“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是指生产者布局设点建立产品维修服务网,或者通过合同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