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种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四4.4本章小结
(1)国债是指中央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形成的国家债务。国债是政府运用信用方式筹集的财政资金既不同于私债,也不同于一般的财政资金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2)国债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产生与发展和国家职能的扩展、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信用制度的发展密切相关,目前,国债在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方面发挥着重
f要作用,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3)国债法是指国家制订的调整国债在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按债务性质划分,国债法分为国家内债法律制度和国家外债法律制度。国债法与其它财政法律对比,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等。(4)国家内债法律制度是关于国家内债的各个环节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国债发行、国债流通、国债偿还,国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5)国家外债法律制度是关于国家外债的各个环节的制度的总称。其内容主要是包括国家外债筹集途径、管理体制、发行原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6)我国目前有关国债法律制度的法律层次较低,最高层次的是国务院于1992年3月18日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但时已过10年,国债领域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有的法律制度已不适应国债发展的需要,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国债法》,以规范国债行为,促进国债各环节的健康发展。五55本章小结(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特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是税收的本质特征。税收具有筹集财政资金,调节社会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运行的反映和监督职能。(2)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共性,但也有其特征,使之与其他法律相区别。税收法制建设全过程中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原则是: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社会政策原则。税法是国家税收制度的体现,又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法律保证,因此,必须“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我国税法是由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分为税收实体法体系和税收程序法体系,就整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