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看,目前我国缺乏对整个税收制度中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3)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表现为:主体一方始终是国家,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它的产生以纳税人发生税法规定的行为或事实为前提。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与其它法律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变更和终止的。(4)税法要素,也就是税收实体法要素,指税收实体法共同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收法律责任等。(5)税法是伴随着税收的产生、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完善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
f税法大致经历了1950年的统一全国税法,1953年税法修正,1958年和1973年的两次税制改革以及1984年和1994年的工商税制全面改革等几个重要阶段。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在我国税收法制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这次税制改革出台快,时间紧,变化大,改革面广,一些具有政策和制度还有待完善。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法律制度更显得迫切。六6.6本章小结(1)流转税是对商品和非商品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以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具有课税普遍,课税隐蔽、计税方便的特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为主的流转税体系,流转税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2)流转税法是调整流转税征纳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流转税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作出法律规定,关税征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3)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具有流转税的一般特点,此外,增值税在克服重复征税具有明显优势。我国目前选择的增值税类型是生产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所含税额。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