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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应急预案”实施范围和时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门诊、住院部、医务、护理、财务、药剂、检验、放射、信息、后勤等使用和维护医院信息系统的各业务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2、信息系统发生故障30分钟内不能排除时,报告领导小组批准,根据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的实施。
(三)“应急预案”实施通报制度
1、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发现信息系统或供电系统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信息科或后勤部门;
2、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30分钟之内初步查明故障原因、所需恢复时间,通知相关应用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决定部分或全部启动“应急预案”后,由信息科及时通知各应用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应急措施;
4、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故障排除后,立即通知各应用部门,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结束“应急预案”的实施;
5、信息科或后勤部门应在事后将详细的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报告领导小组;
(四)信息系统故障一般应急措施
f各业务应用部门一般应在获知30分钟内信息系统故障不能排除,并获知故障初步原因和所需恢复时间后,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各业务应用部门应在窗口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部门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2、各业务应用部门应及时通过大屏幕、导医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
3、医保结算系统故障,而医院信息系统正常时,为医保病人按自费标准登记和收费,并打印自费收据;财务结算部门在故障排除后7个工作日内凭原手工收据,为医保病人重新划卡结算;
4、对信息系统故障期间产生的手工数据,视情况在故障排除后予以补录。
二、门诊部业务应用保障实施细则
(一)发卡员发现发卡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门诊部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汇总情况后及时报告信息科和财务科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应立即向信息科提出启用门诊应急诊疗卡,保证发卡处不排长龙。
(二)挂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挂号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计财科负责人汇报,并向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计财科经咨询信息科获知故障在30分钟内不能排除,应立即启用系统补挂号方案,保证挂号处不排长龙。
(三)门诊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在窗口放置“计算机故障”告示牌并向计财科负责人汇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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