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
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
和修订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科负责归口管理。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
第六条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
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
员组成。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f(二)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八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九条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一)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科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二)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事故专项预案、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等。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
f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