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流程图
市国土房管局受理
出让处初审
批转土地利用中心
地价审核委员会地价评审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现场踏勘、填写《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表》,签署意见后上报
申请人土地出让申请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一般项目需提交的文件1、土地出让申请2、3份地价评估报告3、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批复4、规划意见书及附图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7、设计单位出具的地上、地下及规划用途建筑面积的说明8、钉桩成果通知单9、原产权单位的土地证、房产证10、征地批复或建设用地批准书11、与原产权单位的协议书12、原产权单位同意申请用地单位办理出让手续的证明13、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14、属合资、合作公司的提供合同、章程及经贸委批准成立公司的批复、批准
证书15、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竣工核验单》等文件的,提交
相应文件16、已审定门牌号的,提交公安部门的审定文件
17、其他文件
三、数套商品房买卖补办出让手续需提交的文件1、土地出让申请2、房屋买卖协议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文件5、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6、其他文件
二、现状项目办理土地出让需提交的文件1、土地出让申请2、3份地价评估报告3、房产证4、土地证5、征地批复或建设用地批准书6、其他权属来源的文件7、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8、属合资、合作公司的提供合同、章程及经贸委批准成立公司的批复、批准证书9、根据项目情况,需提交有关建设计划、规划及工程建设的,按照一般项目提交文件10、其他文件
土地出让处审查
主管局长、局长审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返回出让处盖章
返回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受让方缴纳定金,领取《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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