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排除条款,即明确规定某些事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2)
f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3)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4)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还列举了排除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几种行为,即:(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授权实施的行为;(2)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9行政诉讼的原告需具备哪些条件(特征)?答:1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2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
20行政诉讼的被告具备的条件(特征)?答:(1)须是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和组织(2)须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职权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必须为原告所指控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
21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限期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确认判决
22行政法的作用?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3行政行为具有哪些法律效力?答:1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为推定为合法有效;2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3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4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方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否则,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