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民俗特色及风貌。涉及文化遗产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34坚持经济节能的原则。山体公园化绿地宜采取经济、节能、环保的措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3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满足游人使用要求的同时,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满足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设施。营造使用方便、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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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总体设计
41基本内容
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的总体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4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412现状分析413范围和功能分区414环境容量与游人规模415保护对象与保护措施416竖向规划417管理、服务和科研工作设施规模
42一般规定
421山体公园化绿地应与城市、镇规划区内外的绿色廊道、绿色斑块有机联系。422山体公园化绿地设计应明确山体公园化绿地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在土地使用权和林地权属明确的范围内,根据其定性、定位作出总体设计。
1山体公园化绿地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地形、地貌、水体、林地等因素综合考虑,应尽可能地以山体为核心,将区域内影响山体公园化绿地生态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各种用地都纳入管理范围,特别是山体公园化绿地周边的水体(山塘、溪流)、湿地(水田)、林地、草地等。
2山体公园化绿地边界线的确定,应以保持山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周边环境的连通性为原则,尽量减少城镇建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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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等人为因素对水体、湿地和绿地的不良影响。423山体公园化绿地的出入口应与城镇道路红线有机结合。
1沿城镇主、次干道的山体公园化绿地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镇公共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设置游人集散地。
2山体公园化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可不设大门建筑,但需设置标牌进行标示。
3山体公园化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424严禁在山体公园化绿地设立各类开发区、疗养院、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与原有植被、地形地貌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控制人工设施的规模和范围;已经建设的,应逐步迁出。425对山体公园化绿地内的历史文化古迹必须进行保护,并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提出保护措施。对具有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保留并结合到山体公园化绿地的设计中。426山体公园化绿地的保护性要求,包括保护山体公园化绿地的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环境完整性、资源稳定性。
43现状分析
431山体公园化绿地范围的现状地形、水体、园路系统、建筑物、构筑物、动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必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