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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准据法,即动产适用死者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三、简述题
f1、简述我国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是:(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
处理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定,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
2、简述我国关于自然人国籍和住所的规定。
答:关于自然人国籍的规定:我国《国籍法》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确定国籍和坚持“一个国籍”的原则,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为中国国民,本人都具有中国国籍,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关于自然人住所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四、论述题
1、论述我国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2、论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f答: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物或标的物之所在地的法律。目前,在物权关系中,物之所在地法是最普遍适用的法律。因此,物之所在地法也成为国际私法上经常用来解决有关物权关系的法律冲突的一项冲突原则。
物权关系依物之所在地法,是物权关系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首先,物权关系是人对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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