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系,物权关系同其他民商事关系一样,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其次,物权关系也是一种人对物的直接利用的权利关系,权利人为了实现这种权利,谋取经济上的利益,适用标的物所在地的法律最为适当。再次,物权关系的标的只是物,故标的物在物权关系中物的权利,标的物只有置于其所在地的法律控制下,物权才能得到最为有效的保障。再其次,物权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对物有无需借助他人行为的直接支配权,如果物权受到侵犯,或者权利人行使物权本身产生的优先权、追及权和物上请求权,或者其他人对标的物提出请求,也只有在适用标的物所在地法律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最后,对处于某一国家的物去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在技术上有许多困难,会使物权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影响跨国物权关系的稳定和跨国物权交易的安全。正是基于上述情况,在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上,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在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肯定。
作业3(第8章第10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D2、BCD3、ABC4、ABD5、D6、D7、ABCD8、DC9、ABC10、BCD
二、名词解释题
1、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
2、客观标志说:客观标志说是指法院依照“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以与合同有关的客观标志为依据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3、特殊合同:特殊合同是指经济地位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合同标的物对所在地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4、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
三、简述题
1、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f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有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产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的营业地分别处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既然是买卖双方在不同的国家,而各国的法律又有所不同,在签约和履行的过程中就会产生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合同适用何种法律;第二,签约时未有选择的,发生争议后有权协商选择确定;第三,在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依职权确定审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上述三个方面确定适用于合同的实体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