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第二十三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第二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30日前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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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第二十九条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⑴新聘者;⑵离职或遭辞退者;⑶停职而复职者;⑷其他;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第三十条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第三十一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部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300元培训费(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可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