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摘要
来源郑州市林业局浏览次数:4243次发布时间:2005101211245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依据《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郑州市风沙源治理及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特编制《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32013年)》。第二条“森林(生态)城”,是以建设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生态功能稳定且结构完善的现代近自然型城市,是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乡环境绿化(美化、优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为经济社会服务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第三条“郑州森林生态城”的范围规划在:东至雁鸣湖湿地及中牟沙丘东缘;西至郑州西北屏障邙岭及西南贾峪、白寨一带的水源地;北以黄河、黄河滩地及标准化堤防为界;南至省道102线附近的龙王、薛店一带。其中包括:城市中心建成区及近郊的五个区,以及远郊的中牟县、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的部分乡镇。规划范围包括郑州城市及周边9个县(市、区)的43个乡(镇、场)的884个行政村,规划区总人口3612万人,总土地面积28963平方公里。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03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13年。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第九条规划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针,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方向,以《郑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为基础,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郑州”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森林生态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山水融合、城乡一体”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生态城市。第十条规划基本原则1.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森林生态城”纳入林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依据“森林生态城”规划设计的要求,整体推进,分期实施,把“森林生态城”建设落到实处。2.优化生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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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该把净化大气、保护水源、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维持碳氧平衡、防风防灾、调节城市小气候等生态功能放在首位。以优化生态环境为中心,突出森林围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