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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洞口的防护设施往往没有验收;在施工中防护设施被挪动后不再恢复;临时、洞口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因素。可见,即使有了安全规章制度或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仍不能高枕无忧,如没有及时严格的验收及经常
f性的复查,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是很高的。事故伤亡人员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的仍占相当比例(11),个别工地对高处作业人员没有发放安全带的情况也还存在。还有洞口及其他光线暗淡处的照明不足也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因此,在对多层建筑结构施工时一定要做好护栏、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严格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作业。(5)安全措施资金投入不足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文件明确规定,用于安全措施的费用应由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而且,这部分安全措施费应在工程预算之中,建设方应支付给施工方,而施工方应该用于工程。但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因此业主通常要求施工方让利,而施工单位为赢得工程往往接受大幅度让利条件,结果造成工程微利,于是施工方便在非工程直接费的开支上动手削减,这第一刀往往就砍在安全措施的费用上。而在工程预算中安全措施费本来就很低,特别是1999年5月1日新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后,施工临时用电要用标准电箱;安全防护要使用全封闭密目安全网,而这些费用又没有在工程定额造价中增加。此外,由于工程“层层分包”的原因,每分包一层便抽去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使得最终实施施工的队伍工程资金十分紧张,无法正常投入安全措施费用,而分包单位往往包而不管,使得安全措施资金无法落实。根据调查反映,不能很好落实安全措施费的原因,有63的认为甲方要求让利过多,21的是由于追求利润而减少安全措施资金投入,另有153的是由于总包管理费收取过多或分包层次太多、层层收费。即使落实安全措施费,也只有585能全部用于安全生产,321的只是部分的用于安全生产,另有94的情况很少或几乎没有用于安全生产。2.安全技术上的原因根据调查发现,高处坠落事故的技术原因主要有人货电梯、井架、模板、脚手架的设计与搭设、施工方案及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二、高处坠落事故的对策研究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一般都有安全管理机构,但较普遍存在“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较少”的现象。为此,建议对不同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和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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