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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案件的庭审要领
一、庭审基本要领一庭前准备阶段1、从形式上审查诉讼管辖是否准确。2、查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需要追加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是否已
经表明对继承的态度3、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庭审阶段1、核对当事人身份。2、审查原告诉讼请求。3、调查案件事实。包括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继承人情况、被继承人遗产范围、被
继承人对外债务及是否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4、组织举证、质证,固定当事人的诉辩合意和诉辩焦点。三调解二、具体要求一庭前准备阶段以程序性审查为准在该阶段主要审查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诉由定性为继承是否准确,其形式要件是
否得到满足,浏览基本证据,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举证方法指导。1、继承案件的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f确定继承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审查受理案件是否符合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继承案件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继承产生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权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由于继承案件属法院专属管辖,排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管辖。
2如果原告选择在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当被继承人遗产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等涉及到跨区域时,遗产中有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有多项的,以主要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如原告选择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起诉,当被继承人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不能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具体地点为准。
2、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需要追加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是否明确表示其对继承的态度
审查是否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已参加诉讼核对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审查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符合法定或者遗嘱约定参加的条件。
3、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涉及房屋、车辆、公司股权分割等需要通过评估机关、审计机构确定的,尽可能在庭前与双方联系,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屋、车辆、公司股权的价值,如协商不成,征求双方对评估和审计的意见,若双方意见一致,则按双方选择的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如对评估和审计机构选择不一致,则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评估和审计机构进行。
二庭审阶段
1、核对当事人身份
主要应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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