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资料管理:项目施工日记由施工员
第六条
记录,资料员及时做好施工日记的备份,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和数据,有资料员统一整理记录,内容必须及时、详细、完整、真实,形成档案,作为工程追溯和索赔的依据。对于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上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照片及结算文件项目部应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移交所属分公司,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交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验收后,移交档案室。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照片及结算文件项目部应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移交所属分公司由分公司保存。第七条验收管理: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根据
工程进度,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部应通知分公司负责质量、技术的相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阶段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签署相关验收报告。第八条分包管理: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合同控制工程
质量、安全、进度等。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如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不符合合同约定,项目部应立即予以制止,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解除其合同,并向分公司汇报。第九条工程创优:各项目部应根据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总体创
优目标。创优目标确定后,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创优策划,注重过程控制,要组织机构、技术保障、物资设备供应、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工程资料等方面全方位规划,要做到过程精品。把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齐全,(包括工程资料、施工过程精品分项的照片及录像),并按照各类优质工程的申报程序及时进行申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第十条科技创新:项目部积极开
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积极申报新技术示范工程、组织编写和申报工法、组织专利申报、组织编写施工学术论文、发布Q成果,多出技术成果。第十一条每个项目按合同额的千分之二提起质量安全基
f金。质量安全基金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质量事故报告及
调查: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施工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向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分公司按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但必须及时向公司质量技术部汇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