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出现质量事故后项目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第一条基本
规定一、项目部应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项目经理部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具体部署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对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负全责。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项目部现场必须按公司视觉识别手册要求布置,
按JGJ5999标准必须100达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部,应申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项目部按建筑
面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项目至少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至少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至少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按总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人。2、5000万元至1亿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人。3、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各项目部使用分包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1、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包的分部分项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四、项目部必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五、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的项目部必须设置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管理员(必须持证)。第三条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f知》(财企〔2019〕478号),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保证基金并专款专用(用于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投入),按工程造价12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第四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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