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
1、员工按通知的报到日期办理入职手续。因故无法在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且未提前知会公司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机会,公司一律不再予以录用。2、办理入职手续时,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以下资料:亲笔填写的《员工入职申请表》、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员工本人姓名开户的农村商业银行卡帐号(作为工资卡)。人力资源部视岗位性质,有可能需要员工提交上述资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员工须配合,不能提供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用。3、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无论在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后,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随之失效。因员工瞒报、虚报、伪造个人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f4、员工报到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入职后的所有与转正、调岗、调薪、培训、奖惩、离职等相关的资料均记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5、当个人资料有以下变更或补充时,员工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新资料:①家庭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②婚姻状况、生育情况;③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④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⑤身份证上的内容有变更时。6、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报到所需资料的,应提供客观原因的证明,并在证明中约定补交个人资料的时间,到期不能补交者,不能转正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
1、试用期为1至3个月,各岗位试用期长短详见《薪酬管理制度》。2、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无偿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有伪造个人资料及其它欺骗公司的行为且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转正:
1、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将《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交由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业绩做出评定。2、所有月薪制员工的《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还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3、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转正:(1)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差;(2)劳动技能不符合公司要求;(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劳动纪律;(4)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5)对公司隐瞒事实、谎报情况;(6)其它不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