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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第I条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办法。第II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加班和调休。第III条各部门管理职能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行政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2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人力行政部进行审批,并交由总经理核准。3第IV条1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行政部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加班认定公司员工应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2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作业的;⑵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⑶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考虑成本控制)⑴因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⑵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⑷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第V条1加班免除规定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行政部核算加班工资时,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23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销售类人员在门店加班工作的,人力行政部或部门负责人经垂询门店相关负责人核实该工作人员的加班情况,不属实、消极怠工、应付工作的行为。4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等后勤类员工及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第VI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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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调休:员工工作日加班:各部门可根据生产工作需求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调休可按小时计算。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当年加班调休时间需在次年2月份前休息完毕,否则将不再计入下年。特殊情况可由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核准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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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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