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权要注意什么?经销商可以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取得某产品的独家经销权,但是由于一般的经销合同是一年一签,控制权十分脆弱。另外独家经销权的内容不涵盖厂家推出的新品。所以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全新产品作为经销产品时,要适当延长经销期限,至少五年,以避免为他人作嫁衣;二是要签订全品项经销合同,以避免出现争执和纠纷。如何实现某一渠道的独家经营权?经销商要实现对某一渠道的控制权,有以下几种手段:一是对特殊渠道的买断经营,如对餐饮系统、学校系统等实行买断经营。二是与地区某一区域零售终端建立联销合作制,以实现统一供货。三是主要商超的货架买断。经销商对主要商超的货架实现买断经营,在商超货架上某一品类的产品,只能独家供应。如何在某地区实现对某品类产品的控制力?经销商能实现对某一品类产品的控制力,必然能规范市场,保持产品的合理利润率。但要实现对品类的控制,还是有许多难点的:一是厂家不愿意让经销商拥有这种控制力。厂家一般不愿意把自己产品的经销权交给已在经销竞品的经销商。因为同一个经销商经销数个同品类产品,会削弱产品的竞争力。二是新品不断出现,经销商很难把所有产品包括在内。经销商在实行经营专一化的同时,追求对某一品类产品市场的垄断权,就能实现对渠道的控制力。这可用两种方式去实现:一是市场同行间建立行业同盟。划定各自的经销范围,互通产品;二是设立子公司,同时经营同一品类各品牌的产品。如何建立与分销商的联销机制?经销商建立与分销商的联销机制的手段有两种:一是合作加盟制,是将经销商发展为自己的加盟商,以协议形式规定分销商必须统一由总经销商供货,并规定供货价格和批零价格的体系,二是建立利益共同体,与分销商约定年销售指标,分销商达到销售指标后,总经销商按比例返利。通过与分销商建立联销机制,经销商可以与分销商建立较为长期的利益共同体,便于巩固各分销渠道。四、经销商渠道管理渠道激励的原则经销商的激励手段需要把握恰当的分寸,要把握营销市场操作的时机和激励的手段。经销商对于渠道成员所采取的激励手段的尺度如果把握不好,效果不仅不明显,甚至还会适得其反。激励不够,成员的动力不足;激励过多容易产生渠道冲突。因此经销商的激励政策需要遵循渠道激励的原则。1.立足健康的全面法则。激励体系的设计,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市场条件下突出不同的重点,但必须兼顾要求渠道承担的所有职能。渠道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