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由实施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经总工程师授权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审批。5、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未编制或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盲目施工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严禁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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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的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经费的提取1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要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法(2004)21号文件规定,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合同造价的15提取。12、在建工程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工作人员应如实执行,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暂时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滞后的现象。1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提交项目财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和生产主管部门。2、经费的使用2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所需要的开支;22、用于各工种施工安全防护、职业病的预防及安全防护用具、服装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23、用于各工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条件改善和现场急救药品,医疗器具的配备以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必须的开支;24、用于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25、用于在建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生产的标识,安全监控装置和安全奖励所需要的费用支出。3、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31、、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