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过得去,但如要交几百元的房租,那生活就紧巴巴了。从这个小家庭生活的综合对照来看,陈明远所拟的币值对比,没有太大的离谱。陈明远著作中,还有一些工人家庭经济生活的例子,大致也还说得过去。陈明远是这样对照鲁迅收入的币值的:1927年共收入3770元,平均每月314.17元(倪按:应为314.75元)。1928年共收入5971.52元,平均每月497.63元。1929年共收入15382.334元,合今人民币53.5万元(倪按:计算有误,按一块钱合30元计,为46.14万元);平均每月1281.86元,合今为4.5万元(倪按:计算有误,按一块钱合30元计,为3.84万元)。1930年共收入15128.895元,合今为45.8万元;平均每月1260.74元,合今为3.8万元。1931年共收入8909.30元,平均每月742.44元。
f1932年共收入4788.50元,平均每月399.04元,约合今为1.2万元。1933年共收入10300.93元,约合今为32万元;平均每月858.41元,约合今为2.6万元。1934年共收入5679.62元,约合今为17万多元;平均每月473.30元,合今为1.4万元。1935年共收入5671.37元,约合今为17万元;平均每月472.61元,合今为1.4万元。1936年l月至10月(实际上因鲁迅病危,只能算8个月)共收入2575.94元,平均每月321.99元,约合今为1万元。王锡荣把佣工作为家人统计,用来平均收入,测量鲁迅的“生活水平”,这是违反生活常识的,这样测算出来的“生活水平”恐怕很难让人信服对于上述鲁迅收入的约合数据,王锡荣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活水平”的说法。他认为:“鲁迅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是‘收入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生活水平’是要看家,庭人口状况才能确定的。”当今社会衡量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当然先看他的“收入水平”,要进一步核计他的“生活水平”,当然也可以。对于鲁迅的“生活水平”,王锡荣是这样测算的。他把鲁迅1912年至1936年的“生活水平”分为六个时期作介绍,今摘要如下:第一时期:1917年4月以前,鲁迅月收入在230元左右,实际总供养人口至少可算6人,平均每人每月40元左右,属于中等水平。第二时期:1917至1923年7月,全家在八道湾大院里,鲁迅月收入到手约250元,周作人约200元。供养人口12人(鲁迅、母亲、朱安、作人夫妇及两孩子、羽太重久及福子,建人夫妇及一孩子,还有管家、女工),每人每月38元左右,也属于中等生活水平。第三时期:1923年7月以后,仅供养自己和母亲、朱安及女工,并补贴周建人、朱安亲属,月收入230元,每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