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掌握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苗,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归档备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具有其特殊性,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局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营业线施工的特点,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和保证行车、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审批必须严格执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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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08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建发【2009】83号)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09451号)文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组织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会签,路局计划下达后,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前要与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电力组织单位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纳入路局的月度施工计划管理。应在施工前将经建设指挥部审查同意的施工计划交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再向行车组织部门申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准按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08316号)和《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建发【2009】83号文)执行。需于每月6日前,依据会签完的施工方案上网提报施工计划,9日前将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的次月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建设指挥部,11日前建设指挥部审签完成,每月20日左右运输处将组织一次施工计划平衡会,平衡会是施工单位在月度施工计划公布前最后一次确认内容及封锁时间,必须派人携带有关资料参加会议。
施工前按规定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防护员以及相应的防护备品,按照规定履行防护程序。防护员应固定人员,必要时聘请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的员工担任。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对施工安全关键实施卡控。未经批准的项目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前,按照批准的慢行、封闭线路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严禁无计划、超范围施工和天窗点内作业项目天窗点外干。
营业线施工严格执行“五不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