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完税价格×税率(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关税完税价格
税率滑准税
计入
(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4)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
和资料等费用
注意:卖方给予的“正常回扣”(折扣)可以扣除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不计入
(2)货物进口后进行安装维修费用
(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注意:卖方因违约支付的罚款(违约金)不得扣除
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金额少)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没销售)(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不包括外国企业)(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
二、房产税(总结)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
为缴纳房产税(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税收优惠
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的税率征收
注意:(1)不减除折旧;(2)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3)区分以房产投资联营和出租的情形
【注意】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应分别计算。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f(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危房、毁损不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