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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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地址: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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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名词释义:本合同下列词语,除非特别说明,其释义如下: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
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
f人提供担保。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有效期间,指债务人可以提出支用借款申请的时间段。借款额度,指在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根据保证人设定的最高可用借款额度。本合同中所称“借款额度”、“可用借款额度”或其计算方法,系为方便债务人估算申请借款的可能性而设计的;约定的“借款额度”、“可用借款额度”不构成债权人必然的放款义务。债务人使用“借款额度”或“可用借款额度”的申请只有经过债权人审查并书面同意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后,方构成债权人的放款义务。循环使用,指在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债务人可多次申请使用借款。
第一条借款基本事项
1、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向债务人授
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元整(¥
)。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根据借款合同所签订的一
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2、在有效期限内,债务人可采取周转性借款或分期借款方式从债权人处借
取款项循环使用,实际借款额不超过最高额即可。
3、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借据
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4、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债务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
天数计算。
5、如债务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
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债权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五的利率计收逾
期利息。
6、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债权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二条保证方式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