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依法保护阶段。中国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根据其特殊性,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立起法律保护体系。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立法原则应该是:分主次、明层次、辨先后、讲呼应、求稳定。分主次就是先制定主要法律,再制定相对次要的法律;明层次就是先制定总体性法律,再制定分体性法律,并层层细化;辨先后就是先制定急需的法律,再制定可以相对缓慢的法律;讲呼应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法律体系内部纵横交错的法律之间要各有所司,相互呼应;求稳定就是立法要从长远考虑,从根本入手,保证所立之法长期管用。
借鉴与融合先进外来文化,使中国传统文化与时代相融汇。不同文化之间,有差异就难免有矛盾、有竞争,但文化差异不应该成为文化交流的障碍,文化竞争并不排斥文化合作。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应该平等交流、相互借鉴,共享世界文化创新成果。在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优秀文化成果时,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我们要跻身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必须深深植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土壤,促进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深蕴着丰富的营养成分,是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之源泉,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只有修好中国传统文化这座“无形的长城”④,中华民族才能真正成为站立世界东方之巨人。
【作者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学院助理研究员;本文系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成果,项目编号:2012GJJG139】
【注释】
f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①陶立瑶,日樱井龙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年,第47页。
②《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页。
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连载(一),北京:学习出版社,2009年,第35页。
④“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第2版),《人民日报》,2006年9月14日。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