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花地点
354050
60
70
80
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甲
303545
55
65
75
类物品库房,易燃材料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
253035
45
55
65
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
202530
40
50
60
一、二级121820
25
30
40
其他建
耐火等级三级
152025
30
40
50

四级
202530
40
50
60
注:①容积超过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或总储量超过5000m3的罐区。与明火或散发
火花地点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
的规定增加25。
②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
11、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内铁路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83条
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表11
防火间距(m)液化石油气储罐
铁路、道路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次要
35
15
10
甲类物品库房
30
10
5
名称
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15
10
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
20
10
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
20
10
5
注:①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有装卸站台的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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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制。②未列本表的堆场、储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
险性适当减少。
附录3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1、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311条
生产类别甲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1
火灾危险性特性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流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
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磨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酸等易燃的无机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至<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
液体雾滴。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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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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