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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06D。(6)同时装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
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间距可适当减少,但地上储罐不宜小于04D。(7)闪点超过120℃的液体,且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可为5m;小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2m。
8、湿式可燃气体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1条
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表8
总容积(m3)
防火间距(m)
≤1000
名称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民用建筑,甲、
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
25
物品库房。
一、二级
12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三级
15
四级
20
100110000
1000150000
>50000
30
35
40
15
20
25
20
25
30
25
30
35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15页共82页
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注:①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
②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5。③容积不超过20m3的可燃罐体储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9、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4条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的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总容积(m3)
防火间距(m)
≤1000
100150000
表9
>50000
名称
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
25
30
35
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
一、二级
10
12
14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三级
12
14
16
四级
14
16
18
注:①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其容
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
②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
③容积不超过50m3的氧气储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10、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62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表表10
总容积(m3)≤10
1130
31200
2011000
10012500
25015000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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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防火间距
单罐容积(m3)
≤10≤50
≤100
≤400
≤1000
名称
明火或散发火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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