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大修;未达到总评定单元数80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对损坏部分进行改善或安排大修。(新增条款,依据《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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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四条养护质量监督第十四条养护质量监督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新增条文,《收依据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借鉴《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八条、《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五条第十五条养护保证基金制度养护保证基金制度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保障正常
的公路养护资金,并建立年度养护保证基金制度,将养护保证基金存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养护保证基金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从每月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提留。(新增条文,参照《广西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养护施工管理施工管理维修需第十六条养护施工管理高速公路经营者因公路养护、十六条要,可以调整、关闭部分行车道,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作业标志。(本款为原《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依据《公路法》第三十九条)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作业面超过2公里,或相邻作业面的间距少于2公里,以及进行大修、改善作业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进行大修、改善作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布施工信息。(本款借鉴《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九条、《广西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确需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提前10日报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本款为原《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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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九条)
第四章第四章路政管理第十七第十七条路政管理职责路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全区高速公
路路政管理职责,负责保护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和管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依法检查、制止和处理损坏、破坏、侵占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原《办法》第十九条修改,依据《公路法》第七十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制区的范围建筑控制区的范围高速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外缘起
下列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一)高速r